局属各单位:
现就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一、本学期结束前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1. 1月9日,中小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1月14日小学期末考试,1月13日-15日,中学期末考试。
2. 1月17日,休业式(法制报告),下午教职工会议。
3. 1月18日,寒假开始。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为95天。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1. 2月7日,教师报到,学校部署开学工作。
2. 2月8日,教研活动。
3. 2月9日,学生报到注册。
4. 2月10日,新学期开学。
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单位党组织要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评估工作,坚持在“改”字上做文章、下功夫。要认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党员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组织引导党员教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以师生法治安全教育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及其他有效载体,加强防欺凌、防性侵、防传销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周密部署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放假前对实验室及危化品、消防、治安防控、校车及交通、食品、建筑与施工、维护稳定、安全教育等八大重点环节进行一次大检查,形成风险隐患清单。
根据省、市减负规定及有关要求,各校要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代收费项目结算、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寒假活动设计、指导工作(学生寒假活动指导意见另发)。各校在组织期终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试题内容不得超课标超进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烟(卡)、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奖金、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严查快办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问题。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倡导文明过节新风,以优良教风学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做好寒假期间工作
各校要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要求,以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各校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开学后两周内,初中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考试。要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与学校党风行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抓党建促行风。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将规范办学行为上升到教育贴心服务群众、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全体教师要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维护教师形象,提振师道尊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对照《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推荐、诱导学生或幼儿参加有偿补课,不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或担任职务,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信息。对于顶风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依纪依规按照《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政纪处分。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执行不力、来信来访较多的学校,将在学校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五项”严规,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除按有关规定布置必须完成的作业外,不得另行布置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提高学生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作业。通过召开家长会等途径,引导家长在假期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提高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发展自信。
我局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的意见》(苏教继〔2019〕1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在寒假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寒假期间举办的学科类培训班,要严格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对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有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教学、收费不规范等违规培训行为,严防反弹。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
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减负增效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重点在研究学法、指导学法、提高学案编制水平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教师备课量一般不少于一周。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各级劳模、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和生活困难教职工工作。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要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有可能辍学的学生及时给予帮助。
要结合“缤纷的冬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寒假活动,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就近就便、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志愿服务。学校组织的学生活动特别是规模较大的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保持家校联系渠道畅通,确保活动安全。学校建立体育设施、图书馆、实验室、艺术活动场馆定期免费开放制度,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实验,引导学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文化艺术活动,鼓励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亲子体育和艺术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引导学生参加适量的综合实践活动。寒假学生活动计划于放假前以电子稿形式报局教育科。(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缤纷的冬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加强校园24小时全天候巡查巡防,特别是安全工作重点环节的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盗窃、治安及其他责任事故。如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各单位寒假值班表于1月15日(星期三)前报区教育局计财科。联系人:朱永伟,电话:69660626,电子邮箱:1192488363@{域名已经过期}。严格落实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要利用假期,认真做好校园和校车安全八大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整改工作,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站、电子屏、黑板报、墙报等形式,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在寒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禁放规定宣讲,使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自觉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新学期开学前,要再次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天宁区教育局 2020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