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内照明设备、空调设备、闭路电视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电话线路简单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并保证经常完好,以及学校其他有关设备的日常简单维修保养。如遇不能修理的项目应及时上报。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高空作业要做好防护措施,保障生产和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如因防护不到位或操作不规范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电工负责。
三、保证每日教学工作的正常用电。
四、坚持下修制度,主动上门维修。主动巡查各处室、学生教室和专用教室、各年级办公室及其相关年级的维修事务。遇有抢修和重要部门急需,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加班加点抢修。
五、对室外和公共场所有电线、插座、灯头、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避免和防止因电器设备有明显问题而发生触电或断线伤人等事故。
六、每年寒暑假将全面检修校内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变电房、路灯电线线路,此定为常规制度执行。
七、服从领导,服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