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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检查要点
发布时间:2013-11-1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ceshiyong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
部门和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    共性检查内容:
1、         合法性检查:单位应出具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
2、         消防设施和器材检查:
1)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不应低于绿区,外表无严重锈蚀,否则应维修。淘汰使用手提式泡沫、酸碱、1211灭火器。一般场所可配置ABC干粉灭火器(通用),电气、电子设备场所宜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平均50-100平方米配置2只(要求一个楼层配置4只灭火器),专用教室按有关要求分别配置不同性质的灭火器2只。放置在醒目、便于取用、不影响疏散的地点。
2)防火门:有木质、铁质、防火防盗门等几种。应装有闭门器,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门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开启方向不限。
3)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使用的部位,前方无杂物遮挡。应配备水带、水枪,逆时针转动阀门能出水。
4)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灯壳()为金属或不燃材料制作,断电或按“试验”按钮时灯光亮。
下列部位应设应急照明灯(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公共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疏散走道等。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力压下手动报警器玻璃时红灯亮,用烟(烟头)试验烟(温)感器时亮红灯,且报警控制器均有信号反馈。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层和每防火分区应由供检查管网内水压力的阀门和压力表,压力表显示压力,放水时管道内有流水声。
7)消防泵房:有应急照明灯,消火栓泵、喷淋泵有区分标志,手动、联动启动正常;有操作规程。
3、安全疏散检查:
1)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两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应小于5;安全疏散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和采用卷帘门、转门、侧拉门。上课、使用期间,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2)疏散楼梯: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3)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上不得堆放杂物和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学校集体宿舍等不得设置防盗窗。一般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高层建筑(高24以上)消防车车道宽度不小于4,车道上方过道高度不低于4
4、电气检查:闷顶内有可燃物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电熨斗等小型电热器具使用时应有人看管和人走断电;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是否有电气线路过载,电器设备使用不当等行为。
5、火源检查:是否有违章电(气)焊、吸烟、使用取(供)暖设备、电热器(灯)具等行为。
6、日常管理检查:检查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宣传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单位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每日防火巡查,制定和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建立防火档案、台帐等。
二、教育部门检查要点(中小学、幼儿园)
1、共性检查;
2、重点检查:
1)学校、幼儿园的教学楼、图书馆、集体宿舍的楼梯、走道、外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或者被覆盖、遮挡的;
2)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宿舍、食堂等消防设施(消火栓等)、灭火器材完好有效(有报警、喷淋的单位,应与专业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在岗、持证,操作规程上墙);
3)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游乐厅的儿童用房不得设置超过三层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层的建筑内;
4)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责任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安全巡查等,有无擅自使用蚊香、蜡烛、拉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取暖等电气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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