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及年级组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2、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等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4、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5、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6、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7、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常州市延陵小学
20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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