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后勤管理>>平安校园>>管理制度>>文章内容
延陵小学舞蹈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曹燕薇
延陵小学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舞蹈室由艺术教师担任管理员,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室供师生教学、活动使用。 三、进入室内必须穿专用鞋。 四、做好室内环境布置和各类物品的整理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五、室内衣物摆放整齐,贵重物品交老师保管。 六、使用本室后,应及时填写《专用教室使用记录》。 七、专用设备或服装外借,须由总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积极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盗工作和卫生工作。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延陵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路3号   邮编:213003   电话:0519-88105219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