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后勤管理>>平安校园>>消防工作>>文章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李国文
1、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4、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延陵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路3号   邮编:213003   电话:0519-88105219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